
整合研討(一)
- 整合已學習的心理輔導、屬靈操練與內在醫治,將之實際運用於有需要的個體或牧養的羊群,以幫助個體恢復與自己、與神的美好關係,達到身心靈的成長與健全。
修課條件:必須完成諮商專業學分10學分(必修學分)+醫治學3學分+屬靈操練(一)(二)4學分
整合研討(二)
- 幫助學生整合心理輔導、屬靈操練與內在醫治,能夠實際運用於教會的牧養工作、福音預工,以及教會的各種外展事工。本課程重視實際案例研討,透過案例報告及小組的分享與討論,培養學生具有符合聖經真理且在聖靈帶領下實際輔導協談個案的能力。
修課規定:須修過整合研討(一)。
牧諮團督(二)
- 藉由案例報告以及團體督導的互動過程,幫助學生透過團體中其他成員與教師的回饋、提問,能對自己的諮商風格(特別是三股繩子的整合)、接案歷程、接案困境,以及諮商理論與實務的統整,有一全面性的檢視與自我省思。
修課規定:必須先修過牧諮團督(一),並同步修整合硏討(二)
心理動力諮商與牧靈
- 認識心理動力取向的幾位重要學者的人格理論,了解心理動力取向在諮商歷程中的重要觀點,修課者能在諮商歷程中更精準地概念化個案的生命議題,並且在諮商實踐歷程中發現自己的議題。
修課條件:限已實際接案的同學。
婚姻與家庭諮商
- 藉由理論講述、技巧示範和演練、個案分析和研討、角色扮演、分組討論與報告等方式,培養學生面對案主家庭議題和家庭困境的評估與處遇能力。包括進行個別的、夫妻的或多人的諮商與家庭會談。
修課規定:必須修過【牧靈諮商技巧(下)】。
選修課程
- 性別議題與牧養
- 藝術治療
- 婚姻與家庭諮商
- 内在家庭系統(IFS,Internal family systems)
- 心理劇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