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團體諮商與牧靈(一)
- 了解團體諮商理論、治療因素、動力、領導者、成員、歷程、技巧、評估、研究及方案設計,檢視帶領教會小組與團體諮商之異同,增進學生融合團體諮商元素至牧養以及社區心理衛生工作推動之能力。
修課條件:須修過【牧靈諮商技巧(下)】。
團體諮商與牧靈(二)
- 了解團體諮商理論、治療因素、動力、領導者、成員、歷程、技巧、倫理、評估、研究及方案設計,強化在教會中帶領小組以及小團體諮商之效能,在課堂中擁有一完整心理團體之經驗,在課堂外擁有帶領一團體諮商之經驗。
修課條件:須修過【團體諮商與牧靈(一)】。
牧諮團督(一)
- 熟悉融合諮商理論、技巧與歷程,訓練學生開始進入諮商實務,整合相關的知能,信仰資源和個人生命之反省,了解實際接案的各項細節及個人優缺點,並能在團體與同儕督導中獲得反省與成長。
修課條件:須完成心理諮商專業學分、神學學分共30學分。(含必修學分:專業16學分(*註)、醫治學3學分、屬靈操練(一)2學分,共21學分。)
選修課程
- 性別議題與牧養
- 藝術治療
- 婚姻與家庭諮商
- 内在家庭系統(IFS,Internal family systems)
- 心理劇工作坊
教會社區服務與福音預工
- 清楚認識教會的社會使命,激發對所在社區、鄉鎮和城市的需要有積極主動的了解和關注,具備社區服務工作的規劃和行動能力,在教會服事當中使福音和服務兩方面並進,對所在的城、鎮、鄉、村、里等地方產生整全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