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步的年代 II : 理性與神性間的距離 | 神學本科 何迦勒
【⼀個傳道⼈的養成之路】
教會歷史作業選集:基督教兩千年史選讀⼼得 p.548-580
今⽇的基督信仰,背負了龐⼤的思想歷史,如果要⼀⼀細數,加以琢磨,恐怕沒有⼀個平信徒能做到。可是這些挑戰卻很實際的,⼩至⽇常⽣活、⼤至學校教導的⾃然科學、公民思想、歷史詮釋等,都具有潛藏隱含,對信仰的「挑戰」。
我們的信仰在思想上所⾯對的挑戰從未⽌息,論及何謂異端、正統,宗派間對聖經的不同詮釋就相當複雜。說是挑戰,表⽰有對⽴之處,危險在於我們忽略了,或沒有意識到這樣的對⽴存在,然後就在潛移默化中接受了某些意識 及觀點。這樣的情況甚至說不上是妥協,因為那是在毫無穩固的信仰基礎時, 因著外在價值體系在⽣活隙縫的滲透,直接篤信了反基督信仰的思想,甚至引以為豪,我個⼈就是這樣的⼀個例證。
(Photo credit:Lena Khrupina,Pexels)
研究所時期的我,開始有比較多機會接觸西⽅哲學,帶著喜歡追根究底的個性,我為了更扎實地探討質性研究法,認識了現象學、詮釋學,儘管不甚理解,但對於那些被奉為祖師級⼤學者的思想,都抱有佩服之⼼︔懷著這樣的推崇,那段時間的我無法辨別地對他們的貢獻⾼談闊論。就像在收集寶物⼀樣,我每聽到⼀位新的思想家,就如獲至寶地捧著與⼈分享,不過多久,就忘了「真正的寶⾙」。
我開始⾃認教會所談的太過淺薄,並給⾃⼰⼀個「不可知論者」的標籤,對外,我宣稱⾃⼰是基督徒,同時我也告訴身旁的⼈,「神在某個程度上是不可知的,我們要認識神,至少要透過語⾔,且在時間和⽇常經驗之內,如果有超越語⾔、時間、經驗的他者存在,儘管他在,我也不可能證明。」這套說法還真說服了不少⼈,我身旁的非基督徒們,就這樣在概念上認識了「我的神」,我⾃以為是的神。
直到神光照我,過去⽤哲學語⾔試圖包裝,讓⼈看得起我的信仰,
根本的原因是,我認為基督信仰讓⼈看不起,⽽我不想讓⼈看不起。
回顧起來挺可笑的,我當時還引以為豪,好像⾃⼰比平信徒多明⽩了⼀些「真理」,當然這確實也讓我更放膽與非基督徒對話。儘管過程中有許多被忽略的⽭盾,只要聽到的⼈表情透露出佩服,我就覺得⾃⼰「傳教」了。我⾃滿,不僅以⾃⼰的表現為傲,還以⾃⼰對神國的貢獻感到滿意。⼀直到被神光照,我才慢慢明⽩⾃⼰是在⽤「哲學語⾔」包裝,試圖讓⼈看得起我的信仰, 根本的問題是,我覺得基督信仰讓⼈看不起,⽽我不想讓⼈看不起。
(Photo credit:Jan Kopřiva,Pexels)
由於⾃我認同的議題⼤過信仰本身,由於我太過想要迎合世界,我陷入⼀種「思想不⾃由」。我過去唸⽣物,為了迎合教授們⾼舉的演化論,我妥協於「神導演化論」。我後來唸社會⼼理學,當社會學者論述「歸信」是社會環境使然,我便偏向「決定論」。我不⽢⼼接受簡單的答案,但追尋答案的動⼒,卻是因為我渴望被世界認同。
過去⼀年,靈神給我的不是思想上的躍進,是信仰經歷的突破,因此我改變了許多,這樣的突破致使我開始正視⾃⼰的價值。今天,我再次翻開⼠來⾺赫和⿊格爾,我能看⾒他們著作中的耶穌,至多就是⼀位接近神的聖⼈,我知道,「再接近,也不是本身」︔康德談的是「德性」,我所信的是「活神」。兩者的距離,是「⼈篤信⾃⼰的理性」到「承認⾃⼰無能⽽放⼿⼀博的信⼼」,靠⾃⼰努⼒認識神,看似接近了,卻是有著無法跨越的鴻溝,但福⾳,是最簡單、最深刻、且真實的答案,渴盼我能持續在愛中以信⼼跳躍(leap of faith)更加靠近基督。
理性與神性間的距離,
有著無法跨越的鴻溝,
但福⾳是最簡單、最深刻且真實的答案,
帶領我在愛中以信心跳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