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此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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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先修過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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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靈諮商技巧(下) |
諮商理論與牧靈 牧靈諮商技巧(上) 助人者的心靈健康 |
團體諮商與牧靈 | 牧靈諮商技巧(下) |
危機諮商與牧靈 | |
婚姻諮商與牧靈 | |
家族治療與牧靈 | |
性別議題與牧靈 | |
兒少諮商與牧靈 |
諮商理論與牧靈 牧靈諮商技巧(上) |
牧養與諮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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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傷輔導與牧靈 | 屬靈操練(一) |
災後藝術治療與牧靈 | 危機諮商與牧靈 |
臨終闢懷 | 完成「初階」未完成「進階」者,只需在結業前完成「進階」課程即可獲得該科學分。 |
參訪與見習督導 | 須完成(必修)專業學分10學分 |
心理動力取向之人格理論與心理諮商 |
限已實際接案的同學修課 *僅碩士班適用 |
牧諮團督 |
醫治學 屬靈操練 必須完成30學分一諮商專業學分+神學學分30學分 (含必修21學分一*諮商專業16學分 +至少一門【醫治學】+【屬靈操練(一) 】2學分 *僅碩士班適用 |
整合硏討 |
102學年度以前,以「參訪與見習督導」的條件加上醫治學3學分、屬靈操練(一)2學分。 103學年度以後,以「參訪與見習督導」的條件加上醫治學3學分、屬靈操練(一)(二)4學分。 *僅碩士班適用 |
(一)諮商專業學分課程:表格中以紫色字標註之七個課程
(二)未完成修習【團體諮商與牧靈】課程之同學,只能進行個別諮商實習。
(三)【團體諮商與牧靈(二)】課程可與實習同步進行。
神學課程修課條件
- 擋修:上過新約綜覽才能修新約單卷,上過舊約綜覽才能修舊約單卷。
- 舊約綜覽僅以觀看DVD上課,但牧靈畢業生回來選修,可以上現場。
醫治學課程學分調整
- 條件:自110學年度入學者開始,醫治學必修課程調整為至少6學分。
- 課程(以下擇二):
- (1)牧靈團隊【醫治學(一)】3學分
- (2)牧靈團隊【醫治學(二)】3學分
- (3)謝宏忠院長團隊【醫治學】課程 3學分
新增必修課程 &其他修課規定說明
-- 自103學年度學生始,新增【屬靈操練(二)】為必修課程。
-- 自103學年度始,新增必修課程「牧養與諮商」、「基督教倫理學」、「身心疾患與牧靈」。
-- 自105學年度始,「牧養與諮商」改為2學分。
-- 自105學年第二學期開始,【臨終關懷】完成『初階』未完成『進階』者,只需在畢業前完成『進階』課程,即可獲得該科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