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教碩士科 學制介紹
修滿75學分可取得碩士學位
三專畢業(須畢業二年以上,另須補15個學分),修業三~四年,須修滿學科75學分,實習19學分,共94學分,授予宣教碩士學位。
二專、五專畢業(須畢業三年以上,另須補30個學分),修業四~五年,須修滿學科90學分,實習23學分,共113學分,授予宣教碩士學位。
報考資格
- 年滿二十二歲以上,專科以上學歷,重生得救,受洗二年以上,未來盼望從事宣教相關事工或以宣教為主的事奉。
- 有小組長服事經歷或為教會、機構核心同工者。
- a.報考全修生:至少有二次或以上短宣的經驗(至少有一次是海外短宣)。
- b.報考有學位選修生:至少有一次短宣的經驗。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 請至下方相關資料下載區下載表格:
- a.入學推薦函二份
- b.體格檢查表 (限一年內檢查報告)
- 報名費繳交:台幣1,500元。考生於報名系統中,按【取得繳款單】,可依循指示輸入相關欄位後取得,於完成繳費後上傳"報名費單據"到系統。
- 線上報名:依循指示完成資料填寫及資料上傳 (報名費單據、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體格檢查表)。
入學推薦函
- 每位考生須有二位推薦人。
- 本堂會友(含福音中心)需由兩位區牧以上同工(至少一位是全職傳道)推薦。
- 分堂、外堂或宣教機構會友除所屬教會負責人之外,另一位為教會長執、核心同工或其他教會牧者。
- 報考宣教碩士科者,其中一位推薦人可為宣教機構之負責人,但行政同工與神學生不得為推薦人。
- 考生若為生命培訓學院之結業生,其中一位推薦人須為生培老師。考生若為巴拿巴宣教學院之結業生,推薦牧者之資格與報考全修生標準一致。
- 推薦函請使用本院所設計之表格,填好後請推薦人密封後並於緘封處簽名,直接寄回本院。請推薦人於5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寄交招生委員會,逾期不予受理。
入學考試
- 筆試:
- (1) 報考宣教碩士科全修及宣教碩士有學位選修者:聖經、英文。
- (2) 報考全修生之考生須加做心理測驗。
- 口試:報考宣教碩士科全修及有學位選修者皆需口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