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必興旺,我必衰微」四步曲-林瑋玲老師


「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麼。…祂必興旺,我必衰微。」(約三:27-30)

多年前在美讀書的時候,聽過靈修學者解析靈命成長的歷程,並以施洗約翰為例子,內容雖已不復記憶,四個階段的講法卻是印象深刻。歷代靈修的傳統,不乏有人以不同的階梯、樓室、等級…的說法來引導人臻至屬靈的成熟終點。但與其將這些說法看成是境界,不如認為是個「屬靈旅程」的里程碑,記錄了過往所來之路,又指向前面邁進的目標。正如保羅在晚年所說的「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腓三:13

施洗約翰可稱為舊約時期的末代先知,結束律法時期,開啟基督恩典新紀元。他在約翰福音三:30的話證明了,他不愧為彌賽亞的先鋒,是真正的一代大師:那樣的曉得自己是誰,並知道上帝的心意。他的生命榜樣和後來使徒們的見證一樣,就是信心與一生的焦點只在基督。這對每一個想從神承受恩賜與託付的事奉者真是無比的重要,若將施洗約翰的話拆解成四個階段,結合靈修傳統中的觀念,或可幫助我們看見自己靈命所在之處,以及前面可期待的標竿:

 

一、祂衰微,我也衰微

正如羅一:21所說「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幽暗了。」當人不認識神,不把神當神,神對他是衰微的,他的自我也就容易晦暗不明,忽大忽小。一直到他明白自己不是神,不是真理,而願意開始在自我之外定義、探究尋找真理,使自己脫離所承認的卑微與步向衰亡的景況,那他才有機會踏上往第二階段的歷程,開始真正好好愛自己的里程。對宗改領袖路德來說,這種在死地中的覺醒是神的工作,否則人無從得到這樣的自我認知,恩典對基督徒永遠是不可言喻的奧秘。承認自己一無所有的有福了,因為他踏上了天國蒙福之道了(太五:3)。

 

二、祂衰微,我興旺

這是個快樂的新生命階段,宣稱「我找到了真理」,但是誠如華人佈道家唐崇榮牧師的解說,「真理若是由人找出來的,那麼人就是主體,真理成了客體。」人的自我主體性在這步曲,仍是宇宙中心,救恩意味著神為你的緣故付了代價,讓你不必面對責罰,你擁有了基督在天父的家中所預備的居所。有錯嗎?沒有,就如十二世紀的著名修士聖伯納德提出的自愛四步曲中的第二步----為自己的緣故愛神。知道只有神才是人真正的倚靠和幫助,特別是在困難中,愈顯真實可貴。但是這時的信仰仍是為「我」服務,生命寶座上,我與主偶而共享,一不小心神隨時會被擠出去。一切的服事以及屬靈操練,需要成就感好滿足我對知識或感性的需要,神在這階段常如實的賞賜甜美、溫馨的回應,使人對於自己的信仰深感幸運與滿意。神真是美好,因此我才得以持續,是這部曲的寫照。這樣不好嗎?不見得,因為每個孩子的成長,需要在嬰兒期充分被滿足供應與愛護,才學會信任與安全感。當這份安全感飽足到可以轉移注意力,去在乎自身之外的觀點時,一個人的信心正預備好要再長大一點了!

 

三、祂興旺,我也興旺

依照聖伯納德(Bernard of clairvaux)的第三步曲,正應了這種雙贏的局面,人開始懂得「因為神的緣故而愛神」。又類似《貓狗神學大不同》中所描述的,上階段像是貓的神學,以自我為中心,這一階段開始進入了懂得更深感恩,更多在乎神的榮耀的狗的神學。焦點由我逐漸越來越多轉向神,將神的榮耀放在第一位或至少與我同等地位。敬拜神,愛神,是因為祂的美善,而不再只看祂對我夠不夠好。並且學習擺脫主體本位式的,從世界或自我肉體的好惡需求來尋求神。對於服事,不再只看是否有利於自己的事奉、自己的教會、教派、宣教勢力的擴張,與神的關係能夠榮辱與共。

在這被神的本性與愛所吸引的階段,人學習真正去明白神的標準,用神的看法來解釋神給人的一切艱難。這時的信心已不再是吃奶的嬰兒,而是吃乾糧的成年。從伯納德的觀點,人能來到「因神的愛而愛神」已是一般常情中的優等狀況了。因為這表示人願意因為神的愛而順服、放下自己,即便是捨棄生命。殉道的聖徒亦不過如此,相信自己在成就神的榮耀之時,便進入了永恆的獎賞,夫復何求?聖伯納德認為一般人大概只能到達此種信心地步,再往前去的,已是鳳毛麟爪了。也許我們絕大多數的人,必須務實的以這個階段為長大成熟邁進的首要目標。若我們還未能以神的心腸與看法來了解,自我遭遇中難解的困苦時,當我們還高舉、堅持自己的事工與策略的重要與正確時,先去學會以下的公式可能更切實際:神的榮耀≧傳福音與事工≧我的榮耀。

 

四、祂必興旺,我必衰微

施洗約翰的自我認知之透徹,顯出了謙卑的真義與力量。祂的這句名言,也可以與伯納德的最後愛之終曲相和──「為神的緣故愛自己」。如果靈性成長是一種自我的實現,自己對自我愛的完成,那麼那位發動愛的主,祂是始也是終,是圓滿完成的動力與原因。祂必興旺與我必衰微,不是單純的自棄,卻是受造回到對神真正對位的敬拜關係,免得我們如同那想竊取神榮耀的路西弗,從光明中直墮地獄。施洗約翰最後在獄中安然殉道、完成使命,如同耶穌走上十架完成命定,是容神用神的方式完成神的旨意。這樣的生命標的,似乎可望不易企及,可討論卻不常見識得到。從屬靈操練的角度,人永遠有責任去努力,但是成果是神的賞賜與恩典,「若不是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麼」。

可幸,靈修學史上讓我們確實見到許多「上帝的火花」(God's flamboyant),這許多美麗的見證者勉勵我們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讓我們生命最後的「衰微」成為最高的獎賞,因為「不再是我活著,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